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树立典型,鼓励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激励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例》(继教继字[2019] 8号)的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根据《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例》(继教继字[2019] 8号)要求,进行评选。(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
继续教育学院2020届毕业班在籍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
3.学习刻苦,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且课程考试均要求合格,无补考现象。
4.诚信为本,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和协作意识,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积极协助教学管理人员做好班级工作。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不超过学生在籍总人数的3%。
五、评选流程
1.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如实填写《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时间:4月15日—4月20日)
2.辅导员组织各班级对申报者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确认符合评优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后上报。(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3.各教学点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填写《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5月5日—5月15日)
4.继续教育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评议审核,提出评定初审意见。(时间:5月18日—5月22日)
5.继续教育学院在网站上对初审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时间:5月25日—5月29日)
六、奖励
学院对在本次评优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统一发布文件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七、注意事项
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组织撰写(要求见附件4),如有雷同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2.推荐材料要求规范齐备,侯选人的成绩单、加分证明材料需加盖教学点公章。
3.侯选人登记表的签名一栏应手写,教学点审批意见请盖上公章。
4.候选人提交一张彩色生活照的电子版。注明“专业+学号+姓名”jpg。
5.教学点相关推荐材料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刘梅老师处,逾期不报当作弃权处理。
附件2: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docx
附件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摘要撰写要求.doc
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