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对奖学金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评选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在读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2015春、2015秋、2016春正式生)
(二)奖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奖金由国家开发大学专项拨款。
(三)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3)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4)
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70
分
。请对照专业规则计算每个模块的平均成绩,需均在
70
分以上。
(5)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三、第四款中所列条件要求。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并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3.在满足第一、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助人为乐,表现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受到县级政府以上机关或部门表彰者。
(2)伸张正义,见义勇为,在校内外突发或意外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3)其他因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关注,被县、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4.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2)开放教育学业期间受过校内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或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司法机关处理者。
(3)开放教育学业期间,在各类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4)无故拖欠校内各项缴费项目者。
(5)出现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康大分校初审→广州电大评审→国家开放大学终审。
(五)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共2个名额。
(六)提交材料
(1)《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个人事迹介绍(附件2)
(3)获奖相关奖状扫描件(如广州电大奖状或在职期间的公司奖状,请勿交专科所获的奖状)。
(4)个人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电子相片)。
(七)请符合上述条件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于
2017年4月16日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个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先提交电子版资料参加学校初评,被确定为奖学金候选人的同学再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发送到继教部 杨老师邮箱785588277@qq.com,并在QQ上确认接收。联系电话:020-32972166。)
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1、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2、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