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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继教继字〔2019〕8 号)

四、评选人数

原则上不超过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

五、评选流程

(一)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如实填写《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于2025年5月10日前提交到各教学点负责人。

(二)各教学点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填写《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16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三)继续教育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评议审核,提出评定初审意见。

(四)继续教育学院公示初审名单,为期五个工作日。

六、奖励

学院将对在本次评优活动中荣获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通过正式文件予以确认,并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七、相关说明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组织撰写,如有雷同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4)

(二)推荐材料要求规范齐备,候选人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学点公章。

(三)候选人登记表的签名一栏应手写,教学点审批意见请盖上公章。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汤淑冰老师。


附件:

1.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继教继字〔2019〕8号)

2.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

3.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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