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服务模式,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单位,共建开放、协同、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合作单位应能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求,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参与专科起点本科层次(非脱产)的协同管理,并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支持:
1.教学服务支持。协助学院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与技术支持。
2.教学资源共享。提供行业优质师资、特色实践课程、典型案例或数字化教学资源。
3.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学院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职业素养提升、专业技能强化等职业发展培训服务。
4.学生发展服务。协助学院开展学生学业指导、职业规划指导、心理健康关怀等发展支持工作。
二、合作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业务范围的合法经营资质。
2.拥有稳定的管理团队与专业技术队伍,具备固定的办公及服务场所。
3.具有教育服务、职业培训、人力资源或相关领域服务经验,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具备与合作内容相匹配的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与质量管理体系。
5.认同我校办学理念与管理要求,致力于共同维护教育质量与学校品牌声誉。
三、遴选工作程序
1.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1月10日17:00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xjy@gcc.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校企合作申请+单位全称”。
(1)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2)单位综合介绍材料(可包含机构概况、核心团队、业务专长、成功案例、资源实力等)。
2.初步筛选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符合基本条件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3.评审与考察
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核实相关信息。
4.洽谈与公示
择优与候选单位进行合作洽谈。拟定合作单位名单将按程序进行审议,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5.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单位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6.监督与管理
合作期间,学院将建立动态评估与监督机制,定期对合作质量与效果进行考核。
四、其他说明
1.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
2.如有合作意向,请联系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获取《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企合作意向申请表》。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2972166 / 15920310622
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