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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毕业与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毕业与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

1.毕业条件: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学分要求;②缴清学费;③通过教育部入学资格复核;④学信网毕业照片核验通过;⑤毕业资料齐全(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毕业照片)。

2.申请学位条件:参照《广州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1)。

3.初审毕业生名单和初审学士学位名单请按层次、专业和学号顺序打印,教务员亲笔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切勿漏报未能按时跟班毕业且修读年限尚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经补考或重修达到毕业条件的往届生名单。

4.6月7日前,各教学点对本单位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初审,将本学期初审毕业生名单(附件2)、本学期初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附件3)、初审获得学位名单(附件4)、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学籍表(附件6)及毕业照片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纸质版必须由教务员亲笔签名并加盖教学点公章。

二、申请延迟毕业

1.2024年6月已达到毕业条件但未符合学位条件,且本学期结束时尚未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专升本学生(即2020级以后入学学生),可提交延迟毕业申请(仅本次有效),否则学院默认按毕业处理。

2.6月11日前,教学点收集学生延迟毕业申请,并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由教务员亲笔签名且加盖教学点公章的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附件7),并附学生个人延迟毕业申请表(附件8)。

三、名单公示及证书办理

1.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终审对象只限定于初审毕业名单和学位名单。终审后的毕业名单和学位名单届时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请密切关注网上通知)。

2.学生学历照片需要经过人像比对,教学点上交的学历照片要以学信网最后比对通过的学历照片为准。

3.毕业证及毕业档案预计2024年7月发放。

4.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填写及打印一式两份纸质《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9)和与毕业照片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于6月7日前一并交教学点,由教学点交给继续教育学院。因未按时提交学位审批表而耽误获得学位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或教学点承担。

5.学位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制作并发放学位证,具体发放时间以后期通知为准。

6.学生毕业及学位信息默认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数据为准,所有学生务必登录学信网核对个人学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四、其他要求

1.提交的毕业照片必须由新华社采集。已经参加毕业图像采集但仍未进行图像校对的同学尽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校对。未参加新华社集中拍摄的学生应尽快联系新华社补拍。

2.学籍表两份、毕业生登记表一份;学籍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均由学生按填表要求填写、提交、打印并亲笔签字

3.为了保证提交的《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内容准确完整,请教务员务必通知学生填写学位审批表,确认平台所示课程成绩达到学位条件后再打印。教务员上交审批表前请按填表须知逐一检查学位审批表的填写情况(由教学点的班主任手工填写并签名,加盖教学点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2.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初审毕业生名单

           3.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初审毕业人数统计表

           4.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初审学士学位名单

           5.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登记表

           6.2024届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表

           7.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

           8.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9.广州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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