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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继续教育学院学制超期往届学生学籍清退的公示

根据《广州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 的通知 (广商教字[2018]31号,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要求,为保证清退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教育教学状态的稳定。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对2023年学籍超期清退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退对象

经核查,根据《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点,现拟对已核实学制超期(最高修业年限: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6年)的1人予以学籍清退,根据《规定》要求,凡学籍到期一律清退,不再保留,凡公示的学籍超期学生,不可再参与各项教学活动。

二、清退流程

1.继续教育学院按程序进行核查,核对无误后,对符合清退学生名单予以上报学校、公示,发文通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汤老师(020-32972166),查询反映相关问题。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继续教育学院再次对已超期学籍学员进行审核,确定清退名单。

3.继续教育学院在学信网对学员进行学籍注销。

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无异议,学院将于公示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

附件:

学制超期往届学生学籍清退名单


姓名

学号

出生日期

专业

程帆帆

201715520005

19921228

会计学


广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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